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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2-08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宗润福、李风莉、顾永田、陈兴隆(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153.94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3,398,000 股。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的委派董事为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 限公司的法人,宗润福、陈兴隆为芯源微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风 莉、顾永田为芯源微的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发生变化。 本次询价转让后,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271.2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3%;此外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通过融券出借 9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 综上,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 15.47%减少至 11.55%。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宗润福、李风莉、顾 永田、陈兴隆非芯源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为芯源微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的委派董事为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的法人,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非芯源微的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宗润福、李风莉、顾永田、陈兴隆非芯源微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监事,宗润 福、陈兴隆为芯源微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风莉、顾永田为芯源微的高级管理 人员。 (二)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实际转 实际转让 转让后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拟转让数 让数量 股东姓名 数量 持股比号 (股) 例 量(股) 占总股 (股) 例 本比例 沈阳先进制造 公司 合计 18,628,430 20.11% 4,488,250 3,398,000 3.67% 15.45% 注:1、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是指截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 、 例,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通过融券出借,持股数量相比 2022 年 12 月 9 日减少,具体变动情况见下文“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 (三)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适用 √不适用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一)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在本次询价转让中,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 271.2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93%。此外,2022 年 12 月 19 日,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通过融券出借 9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 本次转让后,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15.47%减少至 11.55%。沈阳先进制造技术 名称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产业有限公司基本 住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溯街 16-18 号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2 月 23 日 减持股 减持比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数 例 (股)沈阳先进制 融券出借 2022 年 12 月 19 日 人民币普通股 920,000 0.99%造技术产业 询价转让 2022 年 12 月 23 日 人民币普通股 2,712,647 2.93%有限公司 合计 - - 3,632,647 3.92%注:上述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 动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 占总股本 占总股 数量(股) (股) 比例 本比例 沈阳先进 合计持有股份 14,332,430 15.47% 10,699,783 11.55% 制造技术 其中:无限售条 产业有限 件股份 公司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实际受让序 占总股 限售期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数量号 本比例 (月) (股) 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 公司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 合格境外机构投 有限公司 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臻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2 年 12月 19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芯源微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67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6家、证券公司53家、保险机构1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2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5:30 至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16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13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153.94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适用 √不适用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X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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